第二百三十八章 天剑
看着已经完全凝聚出来的地狱血狼,金霸天也笑了。
“云浪,你就乖乖的当地狱血狼的口粮吧!这是你的福气,桀桀……”
“咳咳……”
金霸天这一狞笑,牵动伤势,再次咳嗽起来,身上的气息越发的萎靡,离死亡越来越近了。
“地狱血狼吗?你会绝望的!”云浪不屑的冷笑一声。
“黑龙,出来!”
随着云浪的大喝,一声震慑灵魂的龙吟冲天而起,一条黑龙在云浪的身后快速的显现而出。
“吟!!”
一条长达十来米的黑龙在云浪背后游走盘旋,恐怖的龙威犹如天威般横扫大地,万物都得臣服!
“龙……龙……”
看着云浪背后游走的黑龙,金霸天双目圆瞪,颤抖的说不出话来。
地狱血狼再强,难道还能强过黑龙吗??用屁股想想都知道是什么下场。
“吼……”
在龙威之下,地狱血狼发出一声哀鸣,身体都有消散之势。
地狱血狼的哀鸣传入金霸天的耳里,压倒了他心中最后的一根稻草。
“噗!!”
一口鲜血从金霸天嘴里喷出,他的身体轰然倒下,气绝身亡!!
“去!!”
云浪意念一动,身后的黑龙发出一声响彻天地的龙吟,横跨百米的距离,咬向瑟瑟发抖的地狱血狼。
地狱血狼根本没有任何反抗的能力,绝对的威压让它动弹不得。
“咔!!”
黑龙咔嚓一声把地狱血狼咬成两段,享受般的吞食起来。
地狱血狼虽然是由无数血气凝聚而成,但也是一种能量,就像阴阳兽的兽血一样,所以黑龙能吞食。
吞食完半截,黑龙把另外一半已经散开的血狼也吸到了肚子里,这才满意的叼着天魔剑朝云浪过来。
“铿!!”
天魔剑掉落在云浪面前,没入大地中,黑龙的身影这才慢慢的变淡隐入到云浪的身体里。
伸手一吸,天魔剑被云浪拿在手中,没有了血气缭绕,天魔剑呈森冷的白色,锋利异常。
一股法力输入,嗡鸣一声,剑芒闪烁,空气直接被切割开来,威力极为惊人。
“好剑。”云浪眼里泛起一抹喜色。
随着遇到的敌人越来越强,他一直没有趁手的兵器,平常的神兵利器自然不在他考虑范围。
比如已经折断的雪剑,经过他上百次的凝练,已经算的上世间顶级的神兵利器。
但毕竟不是法器,不足矣承载法力之威,所以在和灵火战斗的时候,折断了。
但天魔剑不一样,是法器,而且有极大的可能是上品法器,足矣让他使用很长一段时间。
“我不喜欢‘魔’字,你就叫‘天剑’吧。”云浪微笑的开口。
不过天剑并不像在金霸天手中那样发出嗡鸣的回应,金霸天之所以可以,那因为他长期用鲜血祭炼,沾染上了他的一丝意念,所以看起来像有了生命一样。
但随着金霸天的死亡,天剑上的血气被黑龙吞噬了一干二净,自然还原到原始状态。
> />
只要云浪愿意花时间祭炼,时间久了,也能诞生灵气,威力更强。
手持天剑,云浪弹射而起,冲向石壁上最高的石窟。
之前他看到金霸天飞扑下来的时候,剑鞘并没有带出来,应该在石窟里。
一踏入石窟,云浪就看到丢在地上的剑鞘和妙姬的尸体。
看着妙姬的尸体,云浪心中不由的感慨金霸天的狠厉,连心爱的女人都能毫不犹豫的一剑杀了,绝对是枭雄中的枭雄。
金霸天一旦进入世俗界,绝对是一场灾难。
云浪之所以肯定妙姬是金霸天的女人,原因很简单,一个是妙姬的美丽,少见的绝色美女,另外一个原因妙姬在金霸天的石窟中。
天剑入鞘被云浪收入到须弥戒中,然后在石窟中搜索了一番,除了一些金银珠宝,最显眼的就是其中的一口血池,散发出浓郁的血腥气。
云浪伸指一弹,一团火焰落入血池,血池立即熊熊燃烧起来,血水快速的蒸发,这才出了石窟,重新回到地面上。
‘天魔窟’灭!!!
……
米国,克尔镇,一个风景优美的小镇。
慕梦琦结束一天的工作,从小镇的图书馆出来,骑着自行车往家里回去。
慕梦琦来克尔镇快一个月了,因为这里美丽环境,她直接买了一栋小房子,居住在了这里。
过了十来天悠闲的生活后,她发现无所事事的日子不仅漫长,而且容易让她胡思乱想。
于是在小镇上找一份工作,克尔图书馆的管理员,有了工作后,日子果然充实了起来。
虽然,每到夜晚都会想起一个人,但她都会立即拿起书,在灯下静静的看书。
沉浸在书里的世界后,她就忘记了一切,第二天起来,又是充实的一天。
慕梦琦像平时一样,从图书馆出来,在经过菜市场的时候,顺便买了几样菜,这才回到家里。
回到家中,慕梦琦开始洗菜,煮饭忙碌起来,偶尔也抬头看向窗外的美景。
她买下的房子后面靠着一个湖,湖水清澈,岸上风景优美。
清澈的湖面上她似乎可以看到一个人对她微微一笑,看到故乡的山水,心情就十分的好。
“她一个人住,晚上动手。”一高一矮两个白人站在房子一处角落里,高的对矮的说道。
他们跟踪慕梦琦已经有两三天了,在确定慕梦琦就一个人时,决定今晚下手。
矮的点了下头,俩人迅速离去。
但这一切都落在旁边酒馆里,一个人的眼里。虽然高矮白人用的英文,而且隔的远,但看动作神情就知道他们不怀好意。
自然不是别人,正是被云浪安排过来暗中保护慕梦琦的铁无情。他就租住在酒馆的三楼,通过窗户刚好可以把慕梦琦家周围的一切尽收眼底。
高矮白人看起来是普通人,可能是看上慕梦琦的美色,又因为慕梦琦不是本国人,觉得好欺负,就动了歪念。
或者看上了慕梦琦的钱财,在米国人眼里,能在海外置办产业的华夏人都是有钱人。
对于这一切慕梦琦丝毫没有察觉,平静的做完晚餐,一个人优雅的品着红酒,吃饭。
吃完饭后,慕梦琦回到卧室,打开台灯,舒服的蜷缩在沙发上,安静的看书。 展开全部内容
“云浪,你就乖乖的当地狱血狼的口粮吧!这是你的福气,桀桀……”
“咳咳……”
金霸天这一狞笑,牵动伤势,再次咳嗽起来,身上的气息越发的萎靡,离死亡越来越近了。
“地狱血狼吗?你会绝望的!”云浪不屑的冷笑一声。
“黑龙,出来!”
随着云浪的大喝,一声震慑灵魂的龙吟冲天而起,一条黑龙在云浪的身后快速的显现而出。
“吟!!”
一条长达十来米的黑龙在云浪背后游走盘旋,恐怖的龙威犹如天威般横扫大地,万物都得臣服!
“龙……龙……”
看着云浪背后游走的黑龙,金霸天双目圆瞪,颤抖的说不出话来。
地狱血狼再强,难道还能强过黑龙吗??用屁股想想都知道是什么下场。
“吼……”
在龙威之下,地狱血狼发出一声哀鸣,身体都有消散之势。
地狱血狼的哀鸣传入金霸天的耳里,压倒了他心中最后的一根稻草。
“噗!!”
一口鲜血从金霸天嘴里喷出,他的身体轰然倒下,气绝身亡!!
“去!!”
云浪意念一动,身后的黑龙发出一声响彻天地的龙吟,横跨百米的距离,咬向瑟瑟发抖的地狱血狼。
地狱血狼根本没有任何反抗的能力,绝对的威压让它动弹不得。
“咔!!”
黑龙咔嚓一声把地狱血狼咬成两段,享受般的吞食起来。
地狱血狼虽然是由无数血气凝聚而成,但也是一种能量,就像阴阳兽的兽血一样,所以黑龙能吞食。
吞食完半截,黑龙把另外一半已经散开的血狼也吸到了肚子里,这才满意的叼着天魔剑朝云浪过来。
“铿!!”
天魔剑掉落在云浪面前,没入大地中,黑龙的身影这才慢慢的变淡隐入到云浪的身体里。
伸手一吸,天魔剑被云浪拿在手中,没有了血气缭绕,天魔剑呈森冷的白色,锋利异常。
一股法力输入,嗡鸣一声,剑芒闪烁,空气直接被切割开来,威力极为惊人。
“好剑。”云浪眼里泛起一抹喜色。
随着遇到的敌人越来越强,他一直没有趁手的兵器,平常的神兵利器自然不在他考虑范围。
比如已经折断的雪剑,经过他上百次的凝练,已经算的上世间顶级的神兵利器。
但毕竟不是法器,不足矣承载法力之威,所以在和灵火战斗的时候,折断了。
但天魔剑不一样,是法器,而且有极大的可能是上品法器,足矣让他使用很长一段时间。
“我不喜欢‘魔’字,你就叫‘天剑’吧。”云浪微笑的开口。
不过天剑并不像在金霸天手中那样发出嗡鸣的回应,金霸天之所以可以,那因为他长期用鲜血祭炼,沾染上了他的一丝意念,所以看起来像有了生命一样。
但随着金霸天的死亡,天剑上的血气被黑龙吞噬了一干二净,自然还原到原始状态。
只要云浪愿意花时间祭炼,时间久了,也能诞生灵气,威力更强。
手持天剑,云浪弹射而起,冲向石壁上最高的石窟。
之前他看到金霸天飞扑下来的时候,剑鞘并没有带出来,应该在石窟里。
一踏入石窟,云浪就看到丢在地上的剑鞘和妙姬的尸体。
看着妙姬的尸体,云浪心中不由的感慨金霸天的狠厉,连心爱的女人都能毫不犹豫的一剑杀了,绝对是枭雄中的枭雄。
金霸天一旦进入世俗界,绝对是一场灾难。
云浪之所以肯定妙姬是金霸天的女人,原因很简单,一个是妙姬的美丽,少见的绝色美女,另外一个原因妙姬在金霸天的石窟中。
天剑入鞘被云浪收入到须弥戒中,然后在石窟中搜索了一番,除了一些金银珠宝,最显眼的就是其中的一口血池,散发出浓郁的血腥气。
云浪伸指一弹,一团火焰落入血池,血池立即熊熊燃烧起来,血水快速的蒸发,这才出了石窟,重新回到地面上。
‘天魔窟’灭!!!
……
米国,克尔镇,一个风景优美的小镇。
慕梦琦结束一天的工作,从小镇的图书馆出来,骑着自行车往家里回去。
慕梦琦来克尔镇快一个月了,因为这里美丽环境,她直接买了一栋小房子,居住在了这里。
过了十来天悠闲的生活后,她发现无所事事的日子不仅漫长,而且容易让她胡思乱想。
于是在小镇上找一份工作,克尔图书馆的管理员,有了工作后,日子果然充实了起来。
虽然,每到夜晚都会想起一个人,但她都会立即拿起书,在灯下静静的看书。
沉浸在书里的世界后,她就忘记了一切,第二天起来,又是充实的一天。
慕梦琦像平时一样,从图书馆出来,在经过菜市场的时候,顺便买了几样菜,这才回到家里。
回到家中,慕梦琦开始洗菜,煮饭忙碌起来,偶尔也抬头看向窗外的美景。
她买下的房子后面靠着一个湖,湖水清澈,岸上风景优美。
清澈的湖面上她似乎可以看到一个人对她微微一笑,看到故乡的山水,心情就十分的好。
“她一个人住,晚上动手。”一高一矮两个白人站在房子一处角落里,高的对矮的说道。
他们跟踪慕梦琦已经有两三天了,在确定慕梦琦就一个人时,决定今晚下手。
矮的点了下头,俩人迅速离去。
但这一切都落在旁边酒馆里,一个人的眼里。虽然高矮白人用的英文,而且隔的远,但看动作神情就知道他们不怀好意。
自然不是别人,正是被云浪安排过来暗中保护慕梦琦的铁无情。他就租住在酒馆的三楼,通过窗户刚好可以把慕梦琦家周围的一切尽收眼底。
高矮白人看起来是普通人,可能是看上慕梦琦的美色,又因为慕梦琦不是本国人,觉得好欺负,就动了歪念。
或者看上了慕梦琦的钱财,在米国人眼里,能在海外置办产业的华夏人都是有钱人。
对于这一切慕梦琦丝毫没有察觉,平静的做完晚餐,一个人优雅的品着红酒,吃饭。
吃完饭后,慕梦琦回到卧室,打开台灯,舒服的蜷缩在沙发上,安静的看书。 展开全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