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七年之痒
春去秋来,时间在忙忙碌碌中流逝得很快。一晃儿,秦朗和辛梅结婚七年了。“七年之痒”是婚姻的一道坎,一个坡。其实秦朗早就“痒”了,不过是这一年“痒”的更甚,更抓耳挠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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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才女貌”不见得是婚姻的“保鲜剂”但起码能起到润滑的作用。辛梅天生是个现实主义者,她可不爱秦朗的什么“文才”,她喜爱的是实实在在的“钱财”。可秦朗每月可怜巴巴的工资还不及辛梅一半。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钱少,地位自然就低,更别说博红颜一笑了。辛梅财大,气就粗,越发从心里瞧不起秦朗,不管人前人后,家里家外,对他都是趾高气扬,大呼小叫的。秦朗可怜的夫权在家里被剥夺得一干二净。
女人,尤其是一个已婚女人,如果想栓住老公的心,要么有个好脸蛋,要么有个好身材,如果这两样都没有,至少要有个温柔如水的好性格,否则她的男人早晚要出轨的。辛梅却越来越不堪入目,她像个放足了发酵粉的馒头,体重一路飚升,喝凉水都长膘。本来就脸大眼小,现在更是挤得眯成了一条缝,恨不得拿火柴棍给她支着。每年的衣服纵向不变,横向却不断扩张;最让秦朗怨声载道的是她那张粗糙的脸,因为总是风吹日晒地打货,再加上不注意保养,她本来就不好的“土豆”脸升级成了“橘子皮”。瞧着别人家的媳妇都细皮嫩肉的,秦朗真想拿砂纸给她打磨几下。
她越来越像个“黄脸婆”了,一个油光满面的“黄脸婆”。秦朗在心里叹息,每晚看到她小山似的一堆肥肉,心里就堵得慌。话不投机半句多,俩个人三天两头因为鸡毛蒜皮的家庭琐事吵架,谁看谁都不顺眼,都是两个字:“腻味!”
女人有几个没幻想过红杏出墙?男人有几个没渴望过金屋藏娇?但凡是荷尔蒙分泌正常的人,在内心深处都有喜新厌旧的花花肠子在蠢蠢欲动。之所以不敢振臂高呼和付出行动,那是道德规范的束缚和时机未到。秦朗就在这一年的冬天,在一个雪纷纷,雾漫漫的下午,犯了“桃花运”。有一个清纯洁如百合,热烈如玫瑰的女人闯进了他的生活。确切地说是闯入了他的心里,梦里,因为是在网上,他还不识庐山真面目。从此秦朗暗无天日的感情生活就被这一束春光照耀得亮堂堂起来。秦朗感觉自己冰冷沉寂的心就像是一条冬眠的僵硬的蛇,猛地就被这个女人温柔的小手捂暖了,摇醒了;已荒废多年的感情“自留地”被**的火星这么一点,一夜之间就不可遏制地熊熊燃烧起来,再也无法扑灭了。
交往了几个月,秦朗“走私”的幸福就像小兔似地心里乱窜,他被追赶得心浮气躁,什么都干不下去。如果不找一个人来倾诉,来分享,这种如梗咽喉,不吐不快的的痛苦会把他憋爆炸的。于是在一个周六的上午,他约自己最亲密的“死党”李力,到大明南韩烧烤城喝酒。
大明南韩烧烤城的环境很别具一格,是露天开放式的,掩映在一个枝繁叶茂的公园深处。里面人不多,有个废弃的跑马场,还有个可以放电影的大屏幕,当然白天是没有看的。公园中心有个很宽阔的湖。初春的河面微波**漾,春暖鸭先知,它们三五成群的在水里悠闲地嬉戏着。刚刚披上绿衣的柳枝在清澈的河面上摇摆,好像是爱美的少女在就着河水的大镜子梳妆打扮。树下隔个几十米远就有三三两两的人在聚精会神地垂钓。
秦朗和李力坐在离岸边十多米远的一张红色遮阳伞下,桌子上已端上了两盘冒着香气,泛着油光的烤肉串。有羊肉的,鸡肉的,牛肉的,好像还有鲫鱼和尤鱼。让人一看就食欲大增,垂涎欲滴。一身西服革履的李力,嘴里叼着烟,环顾了一下四周,不住地点头称赞: “恩,是个藏垢纳污的好地方,够幽静的,你小子什么时候开发的这块宝地呀?老实交代和谁在这鬼混过?”
“你别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啊,谁像你那么风流啊?我这是第二次来,上次我们几个哥儿们在这聚会过一次。”秦朗歪着头,用牙咬开一瓶啤酒,先给李力满上。
“没娘儿们?”肥头大耳的李力腆着发福的啤酒肚,一双贼溜溜的眼睛在秦朗的脸上转来转去,嘴角挂着不怀好意的笑。
“很惭愧没有,但今后保不齐。。”秦朗说了一半,故作神秘地截住不说了,伸手拿起一只羊肉串,若有所思地慢慢吃起来。
“今后怎么样?大老爷儿们,别他妈吞吞吐吐的,有屁快放!吊什么胃口?”李力往前挪了一把椅子,一手夺过秦朗刚咬了一口的肉串,扔回盘里,伸着脖子等着听下文。
“你小子,今早是不是没刷牙?说话一点也不文明。”
“你少废话,你说不说?不说我走了。”急性子的李力“噌”地站起来。
“你急什么呀?不想说,我今天约你出来干吗?”秦朗用脚踢了一下李力的椅子,示意他坐下。
“有什么荤段子,说出来下酒。”李力重新坐下。
“我爱上一个人。”秦朗一边往自己面前的酒杯里倒酒,一边慢条斯理地说。
“哎呀,难得你这柳下惠也动凡心了,瞄上谁家老婆了?不会是含苞待放的花姑娘吧?”李力一脸色相。
“我才没那么蠢呢,那不是开花苞,是开炸药包!万一遇到个非我不嫁的痴情妹子,我怎么脱身啊?”
“恩,还比较清醒,看来还没色迷心窍。”
“你别满嘴喷粪了。她结婚了。这次我是真的动心了,朝思暮想,心驰神往,我做梦都想。”秦朗一副心醉神迷的样子。
“啧啧,别那么没出息,至于吗?又不是没见过女人。她到底是谁啊?我认识吗?”
“我都没见过,你怎么可能认识?”
“网恋?”李力的眼睛瞪得似乎要蹦出来。“哥儿们你多大岁数了?还信那玩意?太小儿科了,那都是没长毛的傻小子们玩的把戏。”李力一脸的失望,不以为然地说。
“没错,在遇到她之前,我也对此嗤之以鼻,但现在我深信不疑了。敢情这网恋的威力、杀伤力、震撼力一点也不比现实的真爱逊色,甚至更高一畴。爱的形式和方式是次要的,感觉是重要的。我现在的感觉是如沐春风,如鱼得水,反正就是舒畅!人生得一知己,一红颜知己,其乐无穷,妙不可言呀。”秦朗掩饰不住地兴奋,有点美得鼻子冒泡的劲头。
“哥儿们没喝就高了?真是酒不醉人,人自醉呀!来,为你的艳遇,干!”李力摇头晃腚地把椅子弄得吱咯响,夸张地和秦朗碰了一下杯。
“你小子别春风得意马蹄歪啊,网上可不光是有色狼,女骗子也层出不穷,玩你这种实心眼的情圣没商量!小心你没叼着鱼反倒惹一身腥。”
“那不会,我相信自己的直觉和感觉,她不但善良、正直、温柔、贤惠,而且聪明活泼。她的妙语联珠,她的思路敏捷都给我耳目一新的感觉。总之我渴望的女人的全部优点她都有,我深恶痛绝的女人的尖酸刻薄,虚荣势力的陋习她都不沾边,纯洁淡雅的就像一朵高山上的雪莲花。”
“情人眼里出西施,在当今这个物欲横流的浑浊世界里,哪里还能找到这么一尘不染的尤物了,真是那么完美就不是人了,是仙女。”
“我还真是把她当作仙女下凡尘了。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我坚信和她上辈子一定有段未了的情缘,要不然在浩瀚的网络里怎么就偏偏让我们相遇了?相爱了?”
“我说这是哪个山头的狐狸精把你迷成这德行?她到底是何方人士?姓字名谁啊?做什么工作?芳龄几许?你给我点感性认识,别这么云山雾罩,神秘兮兮的,我怎么越听越感觉是在说故事啊?”
“她近在心里,远在天边。”
“操,听不懂你的禅语。”
李力拿起两串肉,甩开腮帮子,左右开弓,狼吞虎咽地一统海塞。一不小心,嘴里滋出的油,滴在了领带上,秦朗忙吩咐站在一边的服务生:请拿点餐巾纸。
“你给我说俗语,我智商低。”李力说着把盘子往秦朗面前推了推。
“快吃,凉了味就差了。”
秦朗随便拿了一支,但没往嘴里放,接着说:“她在深圳,网名叫雪儿,真名叫白雪,原来是跳芭蕾舞的,现在是一个艺术学校的老师,比我小两岁,听声音很年轻,娇滴滴,脆声声的,特好听。”
“跳舞的,那肯定是个身条好,模样俊的美人啊。我都心旌摇摇了。”李力装出猥琐不堪的恶心样。
“从她寄给我的照片上看,端庄秀美,气质高雅。其实最吸引我的还不只是她的外表和职业,我感觉最难能可贵的是:我们情投意合,她也喜欢诗词歌赋,而且造诣颇深。她能够和我进行精神层面的交流,能够体会我的快乐和痛苦。我感觉就像跳舞找到了一个好舞伴,下棋找到了一个好对手,和她在一起无论说什么都有滋味。她的情书也写得标新立异,与众不同,文采飞扬,浪漫清新。但含蓄委婉,从头到尾没有一个爱字,字里行间蕴涵的浓情蜜意,却又远远超越了爱。让你感觉就像喝了一坛老酒,刚入口不觉得,咽到肚里就**气回肠了。”
秦朗连珠炮似的说了一大堆,把李力听的直翻白眼,用餐巾纸抹了一下油脂麻花的嘴说:“了不得,了不得,爱情的力量忒大了,瞧一说起你的梦中情人,你就口若悬河,滔滔不绝的,短短几分钟就红光满面,大有返老还童之势呀。”
“去你的,我本来就不老,男人四十一枝花,我才三十多,正是招蜂引蝶的好时候。”秦朗喝了一大口啤酒,让沸腾的起来的**稍微冷却些。
“哥儿们,悠着点啊,外面彩旗飘飘,家里还得保证红旗不倒,这才是高手。你那口子可是眼里不揉沙子的精明人,小心你后院起火,阴沟翻船啊!咱弟妹那虎背熊腰的棒体格,打你个星光灿烂,生活不能自理,是不费吹灰之力的。”
“我知道,我们都约好了,只在班上联系,回家就偃旗息鼓。”
“下一步,你准备怎么办呢?就这么纸上谈兵?不来点实战?”李力朝秦朗挤兑眼。
“我当然想和她见面,但不能莽撞。我在等机会,只要时机成熟,无论天涯海角,上天入地,我一定要去找她。”
“那哥儿们你可得多吃点,要不然到真枪实弹的时候你体力不支,火力就不够呀。哈哈哈。。”李力举着一把烤肉往秦朗的跟前让,他底气十足的**笑声把树上的小鸟都吓跑了。
“你这个马桶嘴,还不用肉堵上。”秦朗挥手擂了李力一拳。。
“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秦朗自从有了网上情人,对这句至理名言可是佩服得五体投地并理解得万分透彻。要是没吃过螃蟹,吃鱼也挺鲜的;要是没看过外面的世界,当个井底之蛙也挺幸福的;要是没邂逅这个让他神魂颠倒的狐媚女人,他的日子虽然过得平淡,但也没觉得有多痛苦。“狐媚”听起来好像是贬义,但在秦朗心里却是对女人的最高评价。原来他也想不起“狐媚”这个形容词,直到有一天在一张小报上他读到这样一段话:
一般来说,“温柔”对男人的打击可以达到心脏的浅表层,最多到中间,而“狐媚”则可以在穿透心脏之后进入骨髓——因为它出自骨髓,所以还要进入骨髓。当一个千娇百媚、小鸟依人的女人用眼神、笑容、泪水、语言、性的利箭向一个男人发射过来的时候,你会听到他的身体里发出“嘎巴嘎巴”的响声,那是他的骨头酥软碎裂的声音:这时候,不管多么刚硬的男人,都可能像严重风化的山体一样坍塌成泥末。。
秦朗读罢,忍不住拍案叫绝,多么淋漓尽致的剖析啊,自己现在狂爱着的这个女人,不正是这样极至的“狐媚”女人吗?秦朗真像是被狐狸精迷住了一样,每天都处在激昂状态。满脑子萦绕的都是这个女人---她的模样、她的声音、她的信息、她的邮件、她的书信、她的诗词。。只要有一秒钟的空闲,他也要用来想像和回味她。两个人身隔千里,心却朝夕相处。除了真实的身体,别的都一览无余了,熟得没法再熟了。从心觉开始的爱情,比从视觉开始的爱情,要炙热的多,强烈的多。前者最多是肌肤之亲,后者是灵魂的拥抱。浸泡在血液和骨髓里的爱翻江倒海,气势磅礴,把秦朗的理智已摧毁得支离破碎,不堪一击了。
人比人,气死人。心里的人越可爱,就越发觉得眼前的人可气、可恶、可恨。秦朗感觉辛梅越来越俗不可耐,蛮横无理。两个人不吵不说话,一说话就必吵,简直到了水火不相容的地步。秦朗多少还忍耐些,控制些,至少在孩子面前不想声嘶力竭,暴跳如雷;但辛梅的火爆脾气可是不管三七二十一,不分时间,地点,人物,随心所欲地向秦朗发泄自己的刻苦仇恨。控诉了这么多年了,无非还是那几句陈词老调,中心思想是:找了你这个无权、无钱、无闲的“三无产品”!真是瞎了眼,倒了八辈子的大霉,一月挣不了几瓶醋钱。你看人家张三李四王二麻子,谁不比你挣得多啊,是人就比你强!把秦朗唠叨急了,也跳起脚来抨击她。我是“三无产品”,你是“伪劣产品”,要脸蛋没脸蛋,要身材没身材,连个好脾气你都没有!每天就象个泼妇似的在我耳边狼哭鬼叫,哪个眼神好的老爷们能娶你啊?我还不知道到哪讨后悔药呢。。
懵懂的孩子已学会看大人的脸色了,每当脸红脖子粗的父母像斗鸡似的唇枪舌战,他都是睁着惊恐的大眼睛,瞧瞧这个,看看那个,不敢哭,也不敢叫,有时轻轻地拉拉秦朗的衣角,更多时候是拿本童话书,缩在墙角里瑟瑟发抖,让秦朗感觉心如针刺。多么可怜的孩子,别人家的宝贝,都是在父母的欢声笑语中长大的,而自己的孩子却是在硝烟弥漫的家庭大战中长大的,这对孩子是多么的不公平呀!
眼不见心不烦,惹不起就只有躲了。为了避免听辛梅每天像苍蝇似得在耳边嗡嗡,秦朗就想方设法地不回家,今天加班,明天开会,后天哥儿们聚会喝酒。要不是惦记儿子,秦朗真想睡觉都不回家。辛梅看到秦朗每天像躲瘟疫似的躲着自己,回家就睡觉,睁眼就往外跑,心里的火就一个劲地往心口上窜。可是她抓不着秦朗的人影,只能在心里咬牙切齿。
这一天下午她在打扫卫生时,无意间发现了一个放在立柜上的一个鞋盒子,上面布满了厚厚的灰尘,她赖得擦,就想索性一扔了之,但得先看看里面是什么啊?万一有个存折藏在里面,还不把肠子都悔青了?于是就捂着鼻子,掀开盖子,探头一看,里面不是鞋,却是几本厚厚的日记本。她满腹狐疑地翻开一看,是秦朗的笔迹。从日期上看是结婚以前写的,字里行间全都是缠缠绵绵,酸酸楚楚的情呀、爱的。辛梅蹲在那,像侦探在勘察现场似的一字不漏地看了一下午,看得腿发麻,眼发花;看得火冒三丈,醋海翻腾。和这个王八蛋结婚十多年了,他就没这么要死要活地爱过自己一天。他还真是色胆包天,现在还敢留着这些污七八糟的恶心东西,看我今晚怎么收拾他?
辛梅没心思给儿子做饭,打电话到楼下的小区餐厅,要了两个菜,让儿子自己吃。久经沙场的小家伙早就学会了察言观色,从辛梅阴云密布的脸上闻到了火药味,知道家里又要开战了。他低着头,急急地扒了几口饭,虽然那桌上的鱼香肉丝很对他的胃口,但也不敢再多吃一碗,悄无声息地放下碗筷,拿起书包到自己的房间里写作业去了。
辛梅扫了一眼墙上的挂钟,都八点多了,秦朗的鬼影还没一个。自己的肚子气得鼓鼓的,胃却是空空的。为了保持体力夜战,她泡了一碗冷饭,三口两口咽了下去,顿时感到身上来了力气。她斗志昂扬地来到客厅,把那几本日记平摊在桌上,自己坐在桌边的椅子上运气。双手交叉在腋下,翘起二郎腿,两眼虎视眈眈地盯着门,好像拉开了弓的利箭,单等着秦朗推门进来,她就可以万箭齐发,开战了。
不知死活的秦朗,偏巧今天被一个刚从深圳来出差的同学拉去喝酒,推杯换盏一高兴,就忘了给辛梅打电话,等他想起还没请假的时候,都快九点了。晚告诉和不告诉,性质差不了多少,要是被近在咫尺的老同学听见辛梅在电话里大呼小叫的撒泼,反倒没面子。于是就一不做,二不休地关了手机,开怀畅饮。天南海北地一统神吹胡侃,时间当然就过得快。等他把同学送到宾馆再回到家时,都快一点了。他本以为都这个钟点了,辛梅肯定睡得像死猪似的,明早自己再早点出来,暴风雨也就过去了。他哪知道辛梅正架着机枪等着他呢。
秦朗刚进屋,脚还没站稳,就听到一声怒骂:你死哪撩骚去了?还知道回来呀?只见辛梅在昏暗的灯光下,一手叉着腰,一手像白毛女控诉南霸天似的恶恨恨地指着自己,两只小眼睛狼似的喷着火,倒是没发绿光。一撮头发挡住了她半边脸,要是此刻让她演个疯子、巫婆一系列的都不用化装。秦朗懒得再多看她一眼,他临危不惧地一边锁上防盗门,一边镇定地回答:
“我和同学喝酒去了,手机没电了,就没告诉你。你说话怎么这么难听?” 他脱下西服和领带正准备往门边的衣帽钩上挂。
“我说的难听,你写得好听。”辛梅抓起桌上的一本日记一扬手,向秦朗狠狠地掷去,不偏不倚正好打在秦朗的后脑勺上。
“哎哟,你疯了?”秦朗扭过身,捂着脑袋问。
“我是疯了,让你气疯的,你今天给我说明白,这是怎么回事?”辛梅声色俱厉地拍着桌上的一堆“罪证”嗷嗷叫。
秦朗按开墙上的开关,屋里立刻明亮起来,等他看清桌上被缴获的是自己的日记本时,忙几步奔到桌前,想抢过来,被早有防备的辛梅死死摁住了。
“怎么着?还想销毁罪证啊?可惜啊,晚了。你就是藏到天上去,我搭个梯子也能找到。要是没有见不得人的事,你藏到鞋盒里干什么?说啊?说啊?你说啊!”辛梅“讨敌骂阵”的斗志空前高涨,吐沫星儿直喷到秦朗脸上,血盆大口越凑越近,恨不得咬秦朗一口。
“我有什么见不得人的?那都是我婚前写的,你偷看别人的日记是卑鄙的小人行径,是没教养的表现!”秦朗指着辛梅的鼻子说。
“哎呀,你还恬不知耻地倒打一耙啊?是哪个龟儿子在我当年怀孕的时候拍着胸脯发誓,说和那个狐狸精一刀两断了?如果你和她没瓜葛了,那还留着这些不要脸的东西干吗?你给我说,你今晚和哪个同学吃饭去了?是不是和她重温旧梦去了?她没留你睡一宿啊?好好叙叙旧,也不枉费你这个大情人多年的相思苦啊!”
“辛梅,你不要嘴上太缺德了,我的忍耐是有限度的!”秦朗气得嘴唇发青,颤抖的手握成了拳头。
“我缺德!我没教养!你高尚!你文雅!有本事娶个配得上你的淑女呀!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那副穷德性样!大家闺秀你倒是想要,可惜呀,嘿嘿,人家不嫁你呀!”辛梅撇着嘴,把巴掌拍得山响。
“是呀,要不是有个不要脸的女人趁我酒醉的时候爬上我的床,我娶头猪也不会娶你!”酒壮英雄胆,秦朗今晚也豁出去了,专拣戳心窝子的话说。
“你说谁不要脸?你说谁不要脸?我和你拼了!”辛梅尤如下山的猛虎,向秦朗扑上去,想挠他的脸。
“你给我一边呆着去!”秦朗一偏头,躲过辛梅的‘凤爪’,顺势一推,就把她推搡在沙发里。
“好呀,你还敢打我?”辛梅气得五官挪了位,抓起沙发上的靠垫,劈头盖脸地向秦朗砸去。
秦朗一边躲闪着,一边说:“我告诉你,辛梅,我虽然瞎眼娶了你,但我一天,一时,一分,一秒都没爱过你,你根本就不是个女人,你是个母夜叉!是个泼妇!是个没有任何生活情趣的傻。。”秦朗把溜到嘴边的脏字咽了回去。转身向儿子的房间走去,他知道可怜的儿子一定早就被吓醒了。
“你这个狼心狗肺的王八蛋,我她妈和你离婚!”辛梅气得七窍生烟,忽地从沙发里蹦起来,劈手一扫,把桌子上的日记全都掀翻在地上,气急败坏地用双脚使劲地踩着,踏着。
走到门边的秦朗,回头朝疯狂的辛梅轻蔑地一笑:“哼,你使再大的劲也不过是糟蹋几张纸,但我心里的爱你是无法抹杀的。是个女人就比你可爱,即使全世界的女人都死光了,我也不会爱你! ”
“王八蛋,我让你爱!狼心狗肺的东西,我让你写!” 辛梅歇斯底里地喊着,骂着,撕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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